宁夏稻田首次发现害虫稻水象甲

17.12.2014  13:01

  宁夏农科院植保所研究员赵晓明近日拿到了国家植物检疫机构的鉴定书,确认秋季在我区部分稻田发现的外来害虫为稻水象甲。此虫为我国重大植物检疫对象,发生地块水稻可减产30%-80%。

  今年秋天,赵晓明在对我区引黄灌区水稻病虫害进行田间调查时,发现了一种以往未在宁夏见过的象甲,通过分类查证初步确认属国家重大检疫害虫——稻水象甲。在对宁夏其他稻区的初步调查结果表明:除灵武市、吴忠市和青铜峡市交界处外,其他地区还没有发现此害虫。

  据赵晓明介绍,稻水象甲为半水生昆虫,是危害水稻的一种毁灭性害虫,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最具威胁的100种外来入侵生物之一,1986年我国将其列为对外检疫对象。“该虫头虽小,其适生范围广、繁殖能力强、危害时间长、越冬场所多等生物学特性,防控难度很大。宁夏冬季采暖的人居环境和设施温棚都有可能成为其越冬场所,一旦传入难以抑制,其危害范围有继续扩大的态势。”赵晓明说。

  昨天,他建议我区在今冬明春加强防控:不论通过什么渠道,从区外调入我区的稻种或加工用稻谷,一定要通过自治区植物检疫站等部门的严格检疫,防止虫源扩大蔓延;不仅通过行政手段,严禁疫区的稻谷、稻草及其草编制品等可能携带虫源的物品进入非疫区,且尽可能将疫区稻草进行灭虫处理(烧毁或熏蒸)。疫区内的稻谷脱粒后,最好也进行灭虫处理;加强科普宣传,让群众认识到此虫的危害性,采取积极措施加以防范。 (记者 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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