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查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07.2017  11:18
  宁夏新闻网讯 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7月12日发布消息,近期,我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

  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塘南村村党支部原书记罗伍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罗伍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民服务和发展项目实施中虚报“下零队排碱沟”项目,套取项目建设资金2.27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2月,兴庆区月牙湖乡党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贺兰县金贵镇汉佐村原村干部潘建明、王炳成贪污问题。2013、2014年,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潘建明与原村委会委员王炳成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工程量等方法套取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款7.039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及支付个人相关费用。2017年2月,贺兰县纪委给予2人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