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排查民办学校非法集资

08.04.2016  11:17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韩会霞)“4月开始,宁夏将进行为期8个月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非法集资排查活动。”这是记者4月7日从自治区教育厅得到的消息。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主要针对全区范围内所有正式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校以及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正式审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有411所,正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有533所。

  专项排查期间,各市县区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监管。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机构排查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排查将逐校、逐项、逐笔核实集资款,查清集资总额、集资还款额和集资余额,集资的资金用途、债权人、债务到期日等情况。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对因涉嫌非法集资,不积极处理遗留问题或处理问题不力,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将加大处罚力度。

  重点排查的八类情况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高额回报”,还本付息的形式除货币形式外,还包括实物或其他形式。

  编造虚假教育项目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骗取群众“投资入股”。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未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登记、资金管理账目不清,登记情况与实际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

  未按规定制作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公布审计结果。

  未经批准私自转让学校举办者权益或变向转让学校资产或权益等。

  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