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08.11.2016  17:43

央广网银川11月6日消息(记者许新霞) 近日,宁夏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响应的基础上,编制了《宁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应急监测程序、组织机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准确监测,及时预测评估,为环保部门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和制定环境恢复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为建设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提高环境监测队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能力,强化环境监测队伍的责任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推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进程,切实做好全区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本《预案》将适用于宁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环保厅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

预案》体现了分级实施、责任到人、网络化应急监测的理念,符合当前形势下宁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实际需求,可作为下一阶段的应急监测工作指导方案。《预案》充分利用现有应急监测技术资源,在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五市环境监测站、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的基础上建立全区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打造一支快速高效、机动灵活和协调一致的应急监测队伍。同时将对各地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应急检测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由自治区、各地级市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并与甘肃、内蒙、陕西等省级环境监测站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立应急监测援救网络。

目前,该《预案》正由宁夏环保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后续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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