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12.03.2015  09:53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白雨濛)3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社部、公安部四部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我区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通知》规定,若行为人逃匿导致工资账册等证据材料无法调取,人社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额等事实的相关证据,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人社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今后

  的调查询问过程中人社部门会进行录音录像,以有利于公安机关受理立案后开展侦查工作,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据了解,若行为人出现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后“逃而不匿”的问题,根据《通知》规定,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若行为人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则将视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