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向大气污染“亮剑”

03.11.2017  23:22

继8月以“排查整治、集中执法、强化督查”三项专项行动治理大气污染后,11月2日,我区对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再次“加码”,将采取小型工业燃煤锅炉冬季采暖期停产、明年3月31日前建筑施工全部停工、未完成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全部停产治理等一系列硬性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受诸多因素影响,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尤其进入采暖期后,由于燃煤量增加,加上不利气象条件,各市大气污染进一步加重,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此,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五市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能源局、质监局各司其职,采取果断有力举措,共同“治气”。《通知》中明确,宁夏将具体从燃煤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控、重点企业排污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控、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五方面治理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