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犯罪案年均增36.1% 多数涉及盗窃

18.03.2016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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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校园暴力再一次成为热议的话题。记者近日从西夏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为36.1%。从犯罪类型来看,主要犯罪形式表现为盗窃、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

  心情不好俩90后大学生致5人受伤

  在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学生涉案案例中,有一个因心情不好酒后殴打舍友的案例。两位行凶者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学2014级学生李某,因为平时与同宿舍其他5人不和,当晚喝完酒后临时起意想教训下舍友。他叫来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以扇耳光、皮带抽打、持棒球棒殴打等方式,殴打舍友,致5人受伤,其中两人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余三人为轻微伤。事发后第二天,被告人李某在学校保卫处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没有钱花大学生做起“梁上君子

  盗窃案例是大学生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多为临时见财起意,慑于法律的威严,发案后大多会主动投案,量刑上也会从轻处罚。

  2015年4月28日晚,宁夏大学学生张某在西夏区某小区入室盗窃现金3327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同年7月8日,宁夏医科大学学生王某进入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男生宿舍楼内,盗走一台3800元的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其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并主动退回了电脑,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新环境致心智变化易引起偏激行为

  西夏区是高校集中区域,根据西夏区人民法院以往案例分析,近年来审理的各类犯罪群体中,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尤其高校学生犯罪案件有明显上升趋势。

  主审法官分析,大学生刚刚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在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转变过程中,心智尚未成熟、行事冲动,不能采用合理方式化解自己心中的不良情绪,也不擅长对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排解,因此极容易受不良心理因素影响而出现偏激行为。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当注重对他们的引导和教育,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记者 田鑫 通讯员 赵京京)

 

  来源: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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