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措并举,提前完成化妆品抽检任务
近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完成2016年度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其中,国家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450批次、自治区级100批次和市级快检500批次,检验结果显示化妆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我区化妆品质量整体情况良好。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确保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质量,通过抽样检验真实反映我区化妆品质量情况,多措并举,推进化妆品抽检工作。 一是认真制定抽检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会议及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从抽检品种及数量、抽检要求、检验要求、异议复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各阶段抽样任务量,细化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化妆品市场抽查力度。 针对我区化妆品输入型市场的特点,监管人员主要在化妆品经营环节开展随机抽样,包括集散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并根据化妆品市场销售热点和往年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确定面膜类、祛斑/美白类和宣称祛痘/抗粉刺、烫发类、彩妆类产品为重点抽检对象。共抽样检验防晒类70批次、面膜类150批次、祛斑/美白类140批次、宣称祛痘/抗粉刺类90批次、烫发类49批次、彩妆类48批次(唇膏27批次、眼部21批次)、指甲类3批次等7个功能类别的550批次化妆品产品,对防晒剂、汞、糖皮质激素、防腐剂、抗生素等161类项目进行了检验,实现了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抽样检验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及时公布抽检信息。 严格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的化妆品抽检工作机制,根据抽检进程,及时将问题样品和不合格样品信息上报国家总局进行公示,引导群众正确消费,强化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对不合格产品,国家局及时发布市场召回下架通告,并由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