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援讨公道 赔偿金额涨5倍
【案情简介】
李某是来自海原县的农民工,2006年起在白芨沟某煤炭公司从事井下挖煤工作。2012年6月30日,李某在井下工作时,井下偏帮塌落将其左腿砸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在没有履行任何相关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与其签订了一份协议,只给其赔偿了3.5万元。
李某拿到赔偿金后,觉得事情如此处理不公平。经咨询,律师告诉李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仲裁等程序,这样赔偿比较公平。李某既不懂法也不识字,家里又十分困难,经人指点,就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
承办律师查阅案卷,分析案情,计算了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并了解到李某从2006年以来一直在该公司工作,且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李某交纳社会保险等,遂向石嘴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理,石嘴山市仲裁委员会以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为由,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请求。
拿到仲裁裁决书后,李某非常失望。律师建议李某向法院起诉,并帮助李某分析案情,李某决定起诉,法援律师还说服李某的两名工友为其出庭作证。
2014年12月,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李某的请求,判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赔偿款20余万元。该公司收到判决后,向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上诉。2015年1月6日,二审法院驳回该公司的上诉,维护原判。拿到判决书后,李某高兴地说:“是法律援助帮我讨回了公道啊!”
【律师评说】
大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孙云霞说,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目前在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由于企业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纳工伤保险费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通过“私了”的方式,故意压低赔偿数额,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援助律师克服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的不利局面,在仲裁请求被驳回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的方式,在取得伤残鉴定等相关证据的基础上,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用人单位赔偿李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0余万元,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记者 白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