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13.10.2016  17:38

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近日,我市出台《吴忠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各举债单位应坚持“总量控制、规模适度、统筹规划、归口管理”的原则,合理安排新增债务、建立与政府可支配财力相适应的债务规模,实现“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

办法》共6章27条,从举借和担保、使用和偿还、存量债务化解、风险预警、债务公开、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府性债务管理做了全面的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有了系统性、规范性的制度依据,对提高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