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16.08.2018  20:20

各市、县(区)残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夏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宁夏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18年8月25日是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我区残疾预防事业发展,推进健康宁夏建设,根据自治区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宁残工委发〔2018〕9号)精神,现将自治区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残疾预防,从我做起。

二、活动时间

8月份开展为期1个月的系列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已于8月2日出台,8月19日—20日召开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贯彻《实施意见》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二)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1.时间及地点:8月21日上午9:00—11:30在兴庆区光明广场。

2.组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政府残工委、自治区残联。

承办单位:银川市政府残工委、银川市残联。

3.活动内容:开展集中咨询、展示、服务、义诊活动。

4.参加单位:自治区残联,银川市残联,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银川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有关医疗机构。

5.责任分工:康复处负责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册的发放工作;宣文处负责协调区级各新闻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其他处室配合做好活动相关工作;银川市残联负责联系光明广场,与银川市各医疗、康复机构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开展残疾预防与保健知识普及,提供义诊等服务。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银川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配合做好宣传、咨询、义诊及等相关服务活动。

(三)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宣传活动

金凤区残联:8月21日晚19:00在金凤区满春园公园举办残疾人专场文艺演出,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永宁县残联:宣传月期间,组织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开展上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残疾预防知识咨询活动,举办残疾人专场文艺演出。

灵武市残联:宣传月期间制作并在灵武市电视台播放残疾预防知识动漫宣传片,并在各乡镇(村)进行循环播放。开展一次送医下乡活动,同时进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咨询。组织一次重点干预项目专家进社区进行残疾预防重点项目宣传活动。活动时间地点待定。

3个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同步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需求调查问卷》填报工作。

(四)推送手机短信,播放宣传口号

8月25日残疾预防日当天,联系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及宁夏电视台,推送和播放“自治区残联温馨提示:8月25日是第二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残疾预防,从我做起,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建设健康宁夏。

(五)全区宣传活动

全区各市、县(区)残联要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时间、形式自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和配合,要把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的重要载体,全方位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各市、县(区)残联、各相关单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照片、视频资料于9月5日前报送自治区残联康复处。

 

(联系人及电话:周莉    0951-5668819

传真:0951—56688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