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文见今日第二版),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解决农民看戏难的问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开展戏曲进乡村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将“送地方戏”列为基本服务项目,明确提出“根据群众实际需要,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方案》的印发,对于促进戏曲艺术在农村地区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促进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提出,戏曲进乡村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导向意识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将服务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农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方案》明确了戏曲进乡村的参与对象和主要形式。《方案》提出,以县为基本单位,组织各级各类戏曲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场地,以提供戏曲演出为主,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戏曲鉴赏、戏曲知识讲座以及名家进乡村等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培育农村戏曲团队,让农民多渠道、多途径参与戏曲体验、享受戏曲服务,切实促进戏曲艺术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普及和传承。
《方案》规定了戏曲进乡村的主要工作流程,增强了可操作性。一是确定相关部门职责,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实施和组织管理,财政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戏曲进乡村给予积极支持。二是做好剧(节)目目录认定,各地宣传文化部门通过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机构,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年度戏曲进乡村的剧(节)目目录,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确定服务主体,服务主体不分所有制性质,以县域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为骨干,国家、省、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团体为补充。四是抓好组织实施,县级宣传文化部门负责制定全县的活动方案,指导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方案》强调,要加强戏曲进乡村的工作保障。《方案》要求,各地将戏曲进乡村作为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具体举措,摆上重要日程,抓好工作落地;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戏曲进乡村工作开展;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不断扩大戏曲进乡村的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群众参与。(记者 李静)
稿件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