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计函发〔2016〕221号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医疗机构血液净化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03.06.2016  17:13

宁卫计函发〔2016〕221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医疗机构血液净化质量

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五市卫生局,委直属(管)医疗单位,解放军第五医院、武警宁夏总队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血液净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发生血液净化安全事件的发生,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根据国卫办医发(2016)10号《关于陕西血液透析室丙肝感染的通报》精神以及全区医政工作年度计划安排,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决定委托宁夏肾脏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全区所有获准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血液净化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6月(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检查对象

全区所有获准开展血液净化(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技术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依据

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和《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

四、检查内容

1.血液透析中心(室)结构布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看工作人员执业证书、相关培训证书、学术交流等请况。

2.血液透析设备、血液净化用水质量安全管理以及设备维护情况。

3.血液透析中心(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隔离治疗及职业安全与防护。

4.腹膜透析中心(室) 结构布局、管理规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看工作人员执业证书、相关培训证书、学术交流等请况。

5.腹膜透析中心(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隔离治疗及职业安全与防护。

6.国家卫生计生委肾病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情况(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

五、检查形式

实地检查,查看有关记录、登记资料,现场考核。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卫生局要尽快通知所辖有关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迎接自治区级检查的准备。

2.各医疗机构要积极与联络员联系,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检查时间安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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