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医疗废弃物规范管理和安全专项督查

17.07.2018  22:25

自治区开展医疗废弃物规范管理和安全专项督查

 

自2018年6月7日起,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了两个督导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人员问询、座谈交流、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等形式,对委直属(管)10所医疗卫生机构及五市共65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的医疗废物管理和安全工作,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专项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坚持查找问题、查找薄弱环节,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危化品安全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各类管理台账建立、人员培训、分工和演练、消毒管理及分类收集、资料记录保存、废物交接、存放、规范处置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实地查看了医疗废弃物暂存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及管理部门作用和职能发挥等方面情况,同时在现场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了一对一地强化培训,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认识问题、对照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督查效果。

督查中发现,各级各类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对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和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基本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和安全相关工作,积极建立健全各类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等各环节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规范,危化品管理逐步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但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部分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仍存在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医疗废弃物处置和垃圾分类管理不规范、危化品和实验室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督导组专家均在检查和反馈过程中严肃指出了相关问题,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高重视抓好落实,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针对问题迅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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