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近年来,我区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目前全区主要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秸秆可收集量630万吨,资源化利用总量为504万吨,利用率80%,居全国前列。
政府主体责任明确。自治区把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财政、发改、环保、农牧等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制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出促进秸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强化了对秸杆利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以点带面成效显现。十二五期间,先后组织实施10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和10个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制定出台了饲料青贮、氨化、酶贮、微贮、饲草包膜青贮和《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6项秸秆加工调制技术标准。其中,《饲草料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和《饲草包膜青贮加工调制技术规程》填补了国内技术标准的空白。全株玉米青贮捆扎包膜饲料在全区10个县(区)得到示范推广,建设饲草加工配送中心73个,年加工配送优质秸秆饲料70万吨以上,初步形成了“种植户+加工配送中心+养殖户”的饲草料加工生产供应体系。在秋收关键节点,通过召开秸秆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现场会,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乡镇、村,规模养殖场点,饲草料收储加工企业,现场指导青贮氨化、秸秆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综合利用技术,促使秸秆综合利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政策体系逐步形成。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市场化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利用领域不断拓宽,已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形式秸秆综合利用格局。自治区农业产业化政策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打捆机等农机具的农户给予农机购置补贴;对收储作物秸秆100吨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种养殖户,每吨补贴100元,对应用生物秸秆反应堆技术的农户每亩补贴500元,其中菌种补贴200元、秸秆和劳动力补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