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强化监督管理

18.04.2017  11:50

  养殖场是安全动物源性食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理应具备相应理念和管理水平,是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责任的承担着。但长期以来,养殖者和广大消费者对动物防疫和安全动物源性食品的责任主体认识不清,存在着将上述责任归为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从而忽视了养殖场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为此青铜峡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青铜峡市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动物防疫饲养监管协议》,明确了规模养殖场(户)的八项责任和义务,各镇畜牧兽医站逐场讲解、面签。截止目前与全市143个规模养殖场(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和“监管协议”。通过责任书的讲解和面签,培训和媒体的宣传,使养殖者做到自觉防疫、依法防疫和科学防疫,强化了规模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