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勇于创新 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工作
以人为本 勇于创新 扎实推进农村
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工作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加强我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管理,维护集体土地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等规定,平罗县提前谋划,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稳妥操作,于2012年5月率先在石嘴山市启动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了全县13个乡镇143个村民小组开展了以农户为主体的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已确权46000户,发证11616本。有效规范农村了住房建设行为,保障农民了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且点多面广,为此成立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安监局、司法局、地震局、物价局主要负责人和法院、检察院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房管所所长负责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和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的抽调人员组成。各乡镇也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要钱给钱,要人调人,全力保障,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得以有条不紊的扎实推进。
二、制定方案,认真筹备
认真制定了《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就宣传发动、组织保障、队伍建设、任务落实、时间安排、确权原则、登记程序、登记时限、登记要件、政策把握诸方面给予了明确界定,并认真做好各类图件、资料和表格的筹备工作。实际工作中我们紧紧依靠乡政府、村级组织,由他们安排专门人员配合房屋确权登记各户资料的收集、农房范围以及农民身份的确认,以及测绘数据,资料集中收回审验,做到工作同步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让农民充分了解、掌握政策,提高农民自愿办证积极性,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印发了《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制了宣传资料10000册分发给农民,并选派专人采取走村串户、赶集设点发放专题宣传资料和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同时制作宣传标语、在平罗电视台开设了宣传专栏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张贴公告和发放集体土地房屋确权登记知识问答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集体房屋确权登记政策法规、发证的目标和意义、办理程序,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学习,做好培训
为了确保农村房屋确权改革中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确权登记客观真实,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抓好乡(镇)、村、队负责接收送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切入点。对各乡镇和国土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技术操作规程、登记调查的方法,全面掌握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计算等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乡、村、队农户家反复讲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原则,让群众清楚知道确权登记工作流程、方法、步骤;房屋面积计算依据。设计制作工作流程图、房屋摸底调查表、登记申请表、公示表等,下放到乡(镇)村,在实际工作中较好地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五、坚持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登记工作中,是关系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坚持原则。符合确权发证我们条件的,依法依规给予办理,将房屋确权的相关资料严格按要求、按进度进行公示,对接到群众反映或举报的,应及时进行调查并耐心解释,对出现产权纠纷的应及时组织进行调解,尽力把工作做细,尽量让群众满意。
六、创新机制,提高效率
随着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登记工作的深入进展,对如何提高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率,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在对各环节全面深入细致研究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统筹工作安排,采取整体推进的思路,具体由房管部门统一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手把手传授实际操作方法,统一政策口径,统一专项资金使用。二是对房产资料记载内容与实际一致的,采取验证盖章方式予以确认,方便了群众,节约了费用。三是工作关口前移,上门服务。变“坐等申请”为“上门服务”,采取现场勘丈和收集登记资料于一体,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四是简化手续,减轻负担。在办理继承事项中,用镇村证明代替公证书,简化了程序、节省了费用。五是办好权证后,主动送证上门,受到群众好评。
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房屋权属关系,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