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付红根同志职务的通知

06.05.2015  11:24

 

宁安监党组〔2015〕9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组织部《关于付红根同志免职的通知》(宁组干〔2015〕125号)文件精神,决定:

免去付红根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调研员职务,退休。

 

 

 

中共宁夏自治区安监局党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