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7.4亿元补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19.06.2015  17:47

  近日,贺兰县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计划分5年时间,县财政拿出7.43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进行补贴。保障对象为贺兰县行政区域内,自2012年1月1日以后经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统一征地,具有贺兰县常住户籍,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被征用后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且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在册人口(不含在校学生)。被征地农民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养老保险政策平稳衔接,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办法逐步过渡。

银川经开区转型升级促高质量发展
    抢抓“朝阳项目” 形成“二期现象” 新华网
银川让土地成为农民手中“活资产”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 积极推新华网
银川市总工会启动“冬送温暖”活动
    为正在严寒气温下作业的职工送上慰问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