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四举措”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08.04.2016  17:00

  中宁县在充分尊重群众主体意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中通过“四举措”稳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制定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抵押贷款管理、抵押登记、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等配套制度、办法。在舟塔乡舟塔村、靳崖村2村建成2个股份制合作社,指导农户和流转经营主体以土地和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经营过程中资金瓶颈问题。

  二是试点建立土地入股分红型服务专业合作社。在鸣沙镇黄营村、二道渠村成立2个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既解决了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又使让农户年底分红增加了收入。通过“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使农民在农村改革中受益。

  三是发展土地托管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余丁乡永兴村、黄羊村成立2个土地托管(收储型)型服务合作社,完善土地托管机制,把分散的土地集中交给合作社统一管理种植,农户只等粮食丰收后,交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就可以“坐享”土地带来的收益。

  四是探索开展其他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在条件成熟的村开展农村产权自愿有偿转让、试点老年农民以地养老、以权养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试点工作。